只要登錄佛山市政府網站,市民即可查閱佛山市國稅局的“權責清單”,一共148項行政職權。通過查閱權責清單,納稅人可以清楚地分辨哪些是權力亂作為、哪些是權力不作為、哪些屬於權力本分。佛山市國稅局希望通過此次清單的編製,約束自身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
  為職能劃界??
  佛山國稅掏出全部“權力家底”
  今年以來,佛山國稅積極推行稅務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梳理並公開行政職權清單事項148項。其中,行政審批70項、行政處罰38項、行政強制12項、行政征收6項、行政檢查1項、行政指導2項、行政確認9項、職權交叉分散1項、其他事項9項,進一步健全了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為編製這份清單,佛山國稅以建立行政職權清單管理模式為核心,圍繞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從“清權、確權、量權、曬權、控權”五個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事實上,年初國稅部門便成立工作組編寫權力清單,編製行政職權清單和市局、區局、分局層級管理權責重點清單,形成全系統的權力清單目錄。
  此次國稅亮出“權力清單”,讓權力運行更公開,納稅人從此對“哪些該審批、哪些不該審批”不再“雲里霧裡”,而是有更為具體的標準可供參考:只要不在70項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之內,國稅局就不會對事項進行審批;同樣,只要納稅人的情況不在38項行政處罰事項中,國稅部門也無權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為了讓群眾更直觀地理解這份清單,接下來,佛山國稅還將編製權力目錄和運營流程圖,按照“方便群眾辦事”的原則,以圖表的形式直觀展現各項權力的辦事流程以及納稅人的權利等內容,確保每項權力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
  向部門問責??
  是否按清單辦事將被納入考核
  權力意味著責任,公佈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也就同時公佈了其責任清單,權力越多,責任越大,權力越清楚,責任就越清楚。根據佛山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今後如果有政府機關不按照政府權責清單框架內運行,越權審批、越權處罰,監察部門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問責。
  佛山國稅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後,提出“制權”,即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制度,作為強化職權監督的重要保障。佛山國稅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將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考核清單—追究清單”環環相扣的監控鏈條。
  此外,為保證權力清單落實到基層,該局健全績效管理,強化過錯追究。按照該局“市局—區局—分局—個人”四級考核體系,稅收執法檢查被納入重點考核範疇,將追究結果與績效考核緊密掛鉤,這將有效增強稅務幹部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
  關註
  權力清單釐清權力模糊地帶
  在國稅系統內某稅務幹部看來,原來市與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個人和部門之間會有一些模糊的權力邊界,容易造成互相推諉,從而影響行政效率,而權力清單的公佈徹底釐清了這些東西。
  在省國稅局授權的範圍內,佛山市國稅局從今年1月份開始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行政處罰裁量執行基準》開展了細化和量化工作,進一步規範了裁量範圍、種類、幅度,細化後的裁量基準主要有三個特點。
  一是表述更為準確、簡便,更具可操作性,如“未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開具發票”違法行為“輕微”程度細化為“20元/份”。
  二是在表述清晰之外,根據具體情況不同,裁量基準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三是適度完善了處罰項目,佛山國稅將省局裁量基準五大類共32種違法行為,完善為六大類共38種違法行為,較好地滿足了基層日常執法工作需要。細化裁量基準不僅約束稅務人員按處罰標準進行操作,有效壓縮了執法裁量彈性空間,同時納稅人也能根據公開的處罰標準“對號入座”,減少了對處罰行為的異議,有利於化解徵納雙方矛盾。
  撰文:鄭雯  (原標題:佛山國稅曬148項權力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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