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福建省紀委根據中央紀委提出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結合福建實際,著力站準位置、轉變職能、抓好主業。
  轉職能,突出主責主業
  把轉職能作為核心,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解決職責越位、缺位、錯位的問題。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改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的方式方法,以促進“兩個責任”的落實。起草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省級檢查暫行辦法》,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將實行“一案雙查”。二是加大辦案力度。按照中央關於“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要求,加大查辦案件尤其是重大案件的力度。今年1—5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初核線索2517件,同比上升18.34%。立案2416件,同比上升2.03%;其中廳級幹部案件9件;縣處級幹部案件60件。三是精減議事協調機構。對省紀委監察廳牽頭和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三輪清理,從204個精簡到17個。同時,督促指導市、縣紀委同步清理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四是調整內設機構設置。對省紀委機關內設機構進行兩輪調整,把更多的力量調配到主業上。經過兩輪調整,紀檢監察室由原來的5個增加到7個,人員編製由62名增加到77名;執紀監督部門達到15個,占內設機構總數的68.2%,執紀監督人員占機關編製總數的71.5%。同時,加強對市、縣兩級紀委機構調整的調研和指導,要求上下大體一致,凡是省紀委未設立的,市縣不得新設內設機構;市級內設機構調整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縣級紀委的調整今年先進行調研,明年再適時推開。
  轉方式,增強監督實效
  把轉方式作為根本,突出監督問責,加強組織協調,確保監督取得實效。
  改進辦案方式“強震懾”。加強初查初核等基礎工作,做實立案前準備工作,立案後抓緊調查,主要問題查清後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儘量做到“快進快出”。及時準確發佈案件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去年7月份以來,通過省級媒體對外發佈了12起省管幹部立案、移送、結案等關鍵環節的信息,產生了良好社會輿論效果。
  探索專項巡視“增實效”。今年以來,針對土地出讓、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徵遷款發放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對4個縣(市、區)的專項巡視,已經移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1條。近期,已對省直5個單位進行常規巡視,並啟動對新一批5個單位的巡視。
  扎緊制度籠子“強監督”。在省紀委的推動下,針對土地出讓和BT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建設管理的意見》,省委常委會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出讓工作的意見》,並對土地出讓實行網上公開試點,強化對相關領域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省紀委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監察建議工作的意見》,用好監察建議等法定手段,推動職能部門依法行政。
  防患未然“早防範”。去年出台了《建立健全省管幹部廉政談話提醒機制的意見》,實施任職廉政談話、信訪談話、審計談話、案後整改談話、廉政責任談話、巡視談話等6種談話提醒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今年2月份,又出台了6項配套制度,對談話實施主體、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今年以來已對35名省管幹部進行了廉政談話提醒,起到當頭棒喝、警醒教育的作用。
  轉作風,推動履職盡責
  省紀委把轉作風作為關鍵,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關於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改進作風的意見》,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內公務接待等規定,率先禁止使用公款印製、購買和寄送賀年卡,以良好的作風履職盡責。
  同時,省紀委還採取了多項措施,改進工作作風。如,在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中,通過深入基層調研等形式,共征求意見建議600多條,找準“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推動紀檢體制改革工作中,開展“建立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制度”、“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派駐紀檢機構向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等專題調研,做好有關改革的前期工作;對委廳機關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進行分解,強化擔當意識;組織開展“馬上就辦”,認真落實“交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辦結反饋制”等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強自身,夯實基礎工程
  福建圍繞新任務新要求,從嚴抓班子、帶隊伍,著力夯實自身建設這一基礎工程。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堅持加強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和“三會一課”等制度,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優化班子結構,班子成員分工合理科學,班子運行情況良好,推動全省紀檢監察各項工作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
  與此同時,省紀委監察廳高度重視帶好隊伍,著力提高履職能力。去年以來連續舉辦三期案件檢查業務培訓班,對委廳機關和派駐機構全體幹部進行輪訓,提高辦案業務能力。同時,通過選派幹部掛職鍛煉、參加中央紀委舉辦的培訓等方式,提高紀檢監察幹部職業素養和能力水平。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省紀委監察廳註重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強化內部監督,著力防範“燈下黑”問題。組織對機關66項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形成新的機關管理53項制度,進一步規範幹部履職行為。主動將省紀委機關納入暗訪範圍,並作為績效評估的對象,切實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紀檢監察幹部自己必須首先做到。對個別幹部在工作作風、履職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談話提醒和教育,今年1—5月,省紀委對群眾來信反映的14名紀檢監察幹部的問題逐件進行瞭解核實。市、縣(區)認真調查核實反映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的舉報信,及時查處違紀違規行為。今年以來,已對2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規問題(鄉鎮紀委書記失職瀆職)進行查處。(福建省紀委)  (原標題: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2416件 廳級幹部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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